摘要:危險貨物具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毒性等危險特性,從而導致其在生產、運輸、儲存等環節中均會不可避免地存在安全風險,一旦發生事故,將造成巨大損失。尤其是化學品類貨物儲存環節的安全事故近些年更是層出不窮,2015年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帶來的慘痛教訓至今令人無法釋懷。
在本期合規解讀中,我們將針對危險貨物(點擊查看危險貨物與危險化學品有何不同)的儲存要求做深入探討,并側重為大家講述不同類別危險貨物儲存溫度及濕度的相關規定及要求。
一、
我國目前關于危險貨物儲存的國家標準主要有4個,如表1所示。
表1
不難發現,我國對于危險貨物儲存管理的技術標準尚處于起步階段,現有標準僅僅涵蓋了易燃易爆、腐蝕性以及毒害類三大類特殊商品。
而國際上,美國以及澳大利亞關于危險貨物儲存的技術規范則相對較為完善,以“不同類別危險貨物”為基準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標準體系,具體如圖1所示。
圖1
通過對比,國外的這兩套危險貨物儲存規范更為具體,技術性更強,且量化的規定更多,更具操作性。我國可在后期借鑒這些發達國家相關技術標準細化危險貨物儲存相關技術規定。
二、
危險貨物在儲存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安全風險主要包括火災、中毒以及泄漏等。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易燃易爆性物質(爆炸品、易燃氣體、易燃固體、易燃液體、有機過氧化物等)、腐蝕性物質以及毒性物質這幾類貨物較于其他類別危險貨物更具風險。因此,在本文中我們將主講這3類危險貨物的儲存相關規定,并側重為大家詳解這幾類貨物溫度及濕度相關規定及要求。
1)
對于易燃易爆貨物,其安全風險主要在于火災風險(點擊查看火災分類及滅火器選擇)。儲存此類貨物的庫房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其中氣體、自燃物品、低閃點液體等危害程度較高的易燃易爆物質應儲存在一級耐火建筑的庫房內。同時對于金屬粉末、有機過氧化物等特殊物質應分庫儲存。
該類物質儲存溫度及濕度的要求相對較為嚴苛,溫度一般需控制在35℃以下,相對濕度則應不大于80%,同時對于水溶液,為了避免水結冰所造成的安全隱患,溫度應大于1℃。詳細要求如表2所示。
表2易燃易爆物質 溫濕度條件
值得注意的是,該表中并未明確列出所有有機過氧化物以及自反應物質的溫濕度要求。我們可以參考《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2)
腐蝕性物質的庫房應陰涼、干燥、通風、避光,且應經過防腐蝕、防滲透處理。同時,腐蝕性物質應按照不同類別、性質、危險程度、滅火方式等分區分類儲存。由于腐蝕性物質的特殊危害性,還應該在庫區設置洗眼器等應急處置設施。
腐蝕性物質的溫濕度要求,還因酸堿性差異而有所不同,具體要求如表3所示。
表3
毒性物質的庫房應保持干燥、通風,且庫房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且在機械通風排毒時應有安全防護和處理措施。
毒性物質應避免陽光直射、暴曬,遠離熱源、電源、火源,在庫區的固定和方便的位置配置與毒害性物質性質相匹配的消防器材、報警裝置和急救藥箱。
針對劇毒物質,應專庫儲存或存放在彼此間隔的單間內,并安裝防盜報警器和監控系統,庫門應裝雙鎖,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毒性物質對于溫濕度的要求較之易燃易爆物質和腐蝕性物質相對沒那么嚴格,然而依然需要考慮毒性物質是否有揮發性、潮解性等物理性質。具體要求如表4所示。
表4
三、
危險貨物既然有儲存的相關規定,不可避免需配套一個管理體系對其進行管控。以“溫濕度條件”為例,涉及的管理包括:信息公示(需在SDS及安全周知卡等公示文件上標出對應貨物的溫濕度要求);風險管理;安全檢查(每天按時觀測、記錄溫濕度)等一系列環節。
在危險貨物儲存的體系化管理環節中,管理要素一般至少包括以下幾個,如圖2所示。
圖2
四、
在本期合規解讀中,我們首先為大家介紹了國內外關于危險貨物儲存的相關技術性標準文件,其次為大家詳細講述了幾個典型危險貨物在儲存環節的溫濕度規定及要求,并在文中最后為大家簡述了危險貨物儲存的管理體系。
隨著我國相關技術規范的日趨完整以及管理體系的不斷完善,政府及企業對于危險貨物儲存環節的日漸重視,我們相信很多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很多安全隱患也是可以提前排除的。